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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行业发展趋势研究

2016/11/25 1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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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最快的业态,P2P网贷行业面临着信用风险不断暴露、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监管趋严的现状。


我国P2P网贷行业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萌芽起源于2005~2010年全球P2P网贷的兴起,并在2011~2013年得到高速发展,中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增幅速度最为显著。2014~2016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在全球占据了主要地位。目前P2P网贷行业面临着信用风险不断暴露、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监管趋严的现状。


1、信用风险不断暴露


近年来,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下,P2P网贷平台数量剧增,发展态势异常火爆。P2P网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贷款的高效与便捷。但与此同时,整个行业也是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一方面P2P行业仍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则是平台跑路、倒闭、坏账风波不断。究其原因在于监管缺位,线上线下的入市成本较低,且缺乏相应规范,出资者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平台建立初期违约率极低,随着风险积累,资金链断裂,P2P平台或难以兑现支付或直接网上蒸发。而P2P平台的虚拟性质,导致其背后的操盘手难以被追责。


2、行业竞争加剧


互联网金融市场巨大,越来越多的强背景企业涌入P2P网贷行业。一方面,互联网系主力军持续加码,除BAT外,京东、小米等公司动作频频,已经开始深耕互联网金融领域;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加快创新转型,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牵手互联网巨头,部分实业企业也以供应链金融模式参与互联网金融。此外,金融云、第三方评级、金融社交等机构也开始涉足其中。随着参与者的剧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行业获客成本不断升高,实力薄弱的平台生存空间愈发狭窄;并且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细分化,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3、监管趋严


P2P的金融乱象,倒逼监管跟进并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1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以规范网贷行业。监管政策的目的是将那些处于灰色地带的P2P公司尽快从市场中清理出去,净化行业环境,降低金融风险。优胜劣汰下,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业务违规的、实力薄弱的平台将会出局。在历经数年的井喷发展之后,P2P网贷行业正进入一个调整的新时期。


《暂行办法》对P2P网贷行业的影响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与网信息办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颁布结束了网络借贷没有行政监管的野蛮生长,标志着网络借贷行业将进入了一个依法创新、公平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时代。《暂行办法》中对网贷行业影响最大的有以下三点:


1、清晰定位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


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贷平台只作为信息平台而非信用平台的定位使得去担保化成为P2P公司发展趋势。


目前,由于国内社会征信体系的缺失,多数P2P 平台为分散风险,同时也为取信投资者,都纷纷引入担保机制,P2P 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进行资金担保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是平台自身有担保公司,二是与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合作。诸多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的发生,表明P2P平台自担保所导致的的风险不容小视,因此,为了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P2P 平台去担保化是必然趋势。P2P网贷平台去担保,不是不保障投资人权益,而是在投资人权益保护与去担保之间建立一个立足点,实现行业发展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共赢的目的。在投资人权益保障形式上将会更加丰富化,风险准备金、保险保障等都有可能成为主流,较好地去解决风险共担、责任划分问题。


2、规定借款金额上限


单一自然人在一家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多家平台上借款上限为100万;单一企业法人在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互联网金融的定位是传统金融的补充而非颠覆,主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未被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小微企业融资领域,这些领域通常为小额贷款。由于缺乏足够的实地调查与风险控制,仅凭网上信息搜集、大数据处理,无法解决大额资金需求风险控制的问题。从风控的角度来看,小额分散也更利于风险控制,这也是行业自发展以来一直强调的。专注小额分散,关注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融首要坚持的服务原则。另外由于目前P2P平台之间尚未共享信息,所以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很难控制,急需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3、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负责资金存管业务


纵观这些年的网贷问题非法集资、庞氏骗局、诈骗跑路,最核心的问题在于网贷平台资金没有进行第三方存管,平台能够直接触碰资金,在如此运营环境下,道德风险成为影响平台安全以及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风险之一。而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首先能够解决平台的资金流管理问题,可以有效地防止平台自融,防止资金池的出现;其次有利于平台交易操作正规化、运营信息透明化,有效降低平台跑路风险。因此银行存管势在必行,这是网贷平台最基础的保障。


P2P网贷行业发展趋势


1、建立以信用评级为核心的大数据风控体系


互联网金融并非简单地将传统金融服务模式搬上线,其核心竞争力不是营销获客能力而是大数据风控能力。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风控并不是完全改变传统风控,而是在丰富传统风控数据纬度的基础上实现对金融风险的立体、动态、实时监测。互联网金融风控中,首先是利用信用属性强的金融数据,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然后利用信用属性较弱的行为数据进行补充,即通过互联网的海量数据优势从财富、安全、守约、消费、社交等几个纬度来评判,为用户建立信用报告,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海量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利用创新的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从而真正了解客户、认知客户,这样不仅能够针对性地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精准营销,还可以打造大数据风控体系,为互联网金融筑起一道安全保护屏障。


传统的金融机构一般通过自身的风控和监管的双保险,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但目前多数P2P网贷平台缺乏科学、系统的资信评估体系,因此,通过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完善征信链条、构建风控体系,能够极大地提高平台的风控能力以及降低违约损失。着眼于未来,无论是P2P网贷行业还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其根本出路不仅在于监管细则的不断完善,更在于征信体系的完善以及社会信用文化的成熟。越来越多的消费金融机构正在以开放的心态构建、提升自身的风控能力,通过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共享风险名单等加大联防联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欺诈者在更大的范围受到限制。


2、网络贷款行业市场细分化


网络贷款行业市场细分主要体现在各子行业内的细分、投资者人群的细分以及相应的需求细分等方面。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平台数量增多以及机构投资的加入出现了大量专注于某一类投资者或者某一类资产等垂直细分型P2P平台,例如中小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票据贷款、学生贷款等多种类型。《暂行办法》中关于借款金额的限制,将对以企业贷款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平台集中转型,转向更小额分散的资产,那么小额抵押贷、消费金融等具有小额特点的资产市场势必会迎来激烈竞争。


3、行业集中度趋高


由网贷之家统计,7月份正常运营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281家,创近一年正常运营平台数新低;行业综合收益率下降至10.25%,低息平台占比持续上升。统计数据还显示百余家成交额靠前的平台行业占比加大,而中小平台交易额有萎缩趋势,与行业集中度相得益彰的是行业的理性回归。网贷行业在政策规范和行业自律加强的背景下,入门门槛提高,行业内竞争加剧,缺乏核心竞争力、实力薄弱的平台将被淘汰,行业的质量得到提升,收益也回归理性。《暂行办法》的出台加快了企业的重组与并购,洗牌对于行业来说也并不全是坏消息,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同业合作、资源互补、数据共享的新机会,行业集中度显著增高,呈现综合大平台与深耕细分领域的小平台共存的局面。


4、消费金融竞争主体改变


消费金融一直定位于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空白客群,目前这种现象正在改变。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新拓展客户的重合度越来越高,消费金融、传统金融互相渗透,互联网渠道客群争夺开始白热化。消费金融客户主体开始从30岁以下的年轻人逐步辐射到35岁以上人群,消费金融的市场空间也将随着人群的扩大与消费习惯的养成得到迅速的发展。


5、服务模式与消费习惯改变


在互联网金融日趋激烈的竞争之下,服务模式创新成为互联金融发展的驱动力,在金融业同质化竞争明显的情况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将取代以产品为中心的旧模式。


移动互联网将成为融资、投资、支付结算的主要平台用户消费习惯由PC端向移动端的迁移。随着移动互联网各种安全技术和支付技术的完善,以及移动终端功能的丰富,未来移动互联网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用户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的主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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